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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ello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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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想通过更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劳动合同法是达不到目的的,因为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并没有改变,仍然从事原来的劳动,所以视为同一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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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wendy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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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没有很好的对新劳动法进行熟读,关于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去争取,我希望每个人可以做到懂法,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跟自己息息相关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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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红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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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都是逼着员工自己走人,采取这样的手法.其实对着员工来说也很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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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广州土著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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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刚出台,各企业应对的方法已经层出不穷,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相关的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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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echola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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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劳动者都应该去争取并维护自己所应有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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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salina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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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实话,跟我没关系,在大企业大单位工作才会在意这种官方游戏,我在小公司,甚至连公司正规的聘用员工的合同影都没多见,所以感觉很没有保障,但在一个工作呆惯了,就会有堕性,有没有倒也习惯了.但最近这东西搞得很旺,确实跟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给《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建议:单位不签合同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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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olinlau99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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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习,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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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红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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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签合同一签就好几年的,在工资上也并没有明确的提升的方案,员工很不明确自身的处境,有很多方面,都是企业说了算,根本就由不得员工说话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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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belle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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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劳动合同法为避免劳动关系发生大的波动,专设了过渡条款,如其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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